單位否認勞動關系怎么辦?勞動者有舉證責任證明勞動關系嗎?
發布時間:
2023-02-09

  單位否認勞動關系怎么辦?鑒于員工與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用人單位經常否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提醒廣大勞動者注意收集和保存能夠證明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避免發生勞動爭議時被動。


  單位否認勞動關系怎么辦?


  目前,許多用人單位在應訴過程中否認與勞動者有勞動關系。根據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勞動者有舉證責任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因此,如果不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勞動者在維權時會陷入被動局面。為避免這種情況,法官建議勞動者應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入職時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權利義務關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勞動合同的簽訂可以有效地保護勞動者在勞動爭議過程中的權益,因此勞動者必須要求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在公司規章允許的情況下,盡量保留能夠證明提供勞動的材料的原件。用人單位否認勞動關系的,可以作為確認勞動關系的依據,如加蓋公司公章的業務授權委托書、代簽的業務合同、貸款申請、信用卡工資證明、暫住證明、單位評定員工等級證明等因此,勞動者應盡量保存原始材料。


  三是向有關單位和部門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為保護勞動者的訴訟權益,法律賦予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的權利。目前,一些社會單位不接受公民個人調查取證,如各大商業銀行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委托銀行向勞動者繳納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申請相關文件。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和工資協議可視為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有力證據。


  第四,請在職同事提供證人證言。提供證人證言應注意以下事項:一是證人能夠證明其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二是證人與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爭議,否則視為與案件有利;第三,證人必須出庭作證,簡單的書面證言一般不被法院接受。


  第五,申請服務客戶出具證明。用人單位既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會保險,工資也是現金支付,勞動者也沒有保留有效證據的,勞動者可以嘗試讓接受服務的公司客戶為自己出具證明。客戶為公民的,應當作為證人出庭,法人單位需要加蓋公章的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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