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所需的證據有哪些嗎?
發布時間:
2023-06-05

  當人身受到損害或財產遭受損失時,被害人可以要求侵權人作出相應的賠償。然而,此時被害人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你知道人身損害賠償所需的證據有哪些嗎?

  人身損害賠償的證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需要提供書面證據(證人陳述、證言錄音)和物證,以證明損害事件所發生的經過、原因、時間和地點。

  2、需要去指定的醫療機構就醫并獲取證明。

  3、所有醫療部門的診斷證明、處方、病歷以及各種醫療費用單據,其中包括掛號費、檢查治療費、藥品費用和住院費用。

  4、請提供以下文件:醫療部門出具的陪護證明、轉院證明和病休證明。

  5、需要提供單位開具的醫療費用墊付證明,以及受害人工資、獎金、誤工天數和固定補貼等方面的誤工損失證明。

  6、醫療交通費用報銷單據。

  7、如果要求受傷賠償,必須提供受傷鑒定和賠償金額的依據。在提起訴訟后,可以由法院委托進行鑒定。

  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為:

  當受害者遭受人身損害時,他們需要支付醫療費用以及因為無法工作而減少的收入。這些費用包括醫療費、工作損失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的餐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責任方有責任對這些費用進行賠償。

  如果受害者因傷殘,必須支付必要的生活費用,以及因失去工作能力而導致的收入損失。這些費用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的生活費用,以及由于康復護理、繼續治療而實際產生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后續治療費。責任方應承擔這些費用的賠償義務。

  如果遇到受害人死亡的情況,賠償義務人除了需要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還需賠償其他合理費用,如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等。此外,賠償義務人還需要承擔因為處理喪葬事宜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損失等費用。

  以上是有關人身損害賠償證據的介紹,建議大家可以適當參考。在實際收集證據時,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和收集。否則,即使花費了許多努力收集證據,也可能無法被采納。因此,建議委托專業律師協助收集證據,以最大程度地維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如需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歡迎咨詢專業律師。